赣州市环保局章贡分局职责科室

    1、办公室: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政务,负责环境政务信息的收集与报送工作;组织机关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,拟定局机关年度工作计划总结;负责会议组织、文电处理、秘书事务、机要保密、档案管理、行政后勤、安全保卫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、计生工作、对外接待工作;负责机关政治业务学习,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    联系方式: 8172620

    2、环境监察大队:负责对所辖企业污染处理设施运转情况现场监督检查;负责对建设项目“三同时”执行情况和限期治理项目进行现场监督检查;负责污水、废气、固体废弃物、噪声、放射性物质等排污费的征收工作;负责编报辖区排污收费季报、年报,负责对一般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调查处理;参与较大、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;负责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工作;负责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的管理和验收; 负责排污申报登记备案、建立健全区域污染源档案,组织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;负责环境总量控制工作的安排实施;监督危险废物转移、处置;负责区域重点污染源限期治理及限期整改项目治理方案的审查、监督及竣工验收;负责区域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的组织和实施; 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    联系方式: 8177311

    3、监督管理科: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政策、法规;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审批,负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“三同时”的监督管理及验收,并通报相关科室及单位;组织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;负责环境保护对外合作项目可行性报告的审核;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    联系方式: 8172613